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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9年东莞市装备制造业专项技改项目开始申报

发布时间:2009-09-28 2036次
  记者从东莞市经贸局获悉,为提高东莞装备制造业整体素质和竞争力,发展一批具有综合技术进步能力的装备制造业企业,“2009年东莞市装备制造业发展专项技术改造项目计划”申报工作开始了。申报范围限定在装备制造业企业,10月30日截止。
  须注意的是,要求申报企业在上一年销售收入在1500万元以上(含1500万元),上年度缴纳各项税金(含免退税部分)占销售收入的比例不低于4%。此外,凡已经列入其他同类性质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,不得重复申报。
  据东莞市经贸局介绍,装备制造业是为国民经济提供各类技术装备的制造业,主要包括:通信设备和计算机及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、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、通用设备制造业、专用设备制造业、仪器仪表及文化办公用机械制造业、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、金属制品业等七大类行业中的生产投资类产品的全部企业。
  注:本次项目申报活动采取网上填报与书面申报相结合的形式,企业所需填报的材料需登录东莞市经贸局网站http://www.dgetb.gov.cn技术进步项目申报系统浏览并填报。
  ■申报条件
  1.项目承担企业必须是在东莞市行政区域内经工商部门依法登记注册,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,全部产品或主业产品属装备制造业产品的企业;申报的项目必须是在企业营业执照规定的范围内;
  2.项目承担企业必须具有规范的生产管理、技术管理制度,以及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、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和合格的财务人员,依法纳税;
  3.企业上一年销售收入在1500万元以上(含1500万元),上年度缴纳各项税金(含免退税部分)占销售收入的比例不低于4%;
  4.有必要的专业技术人员;
  5.有必要的研究、开发、生产设备。
  ■申报程序
  1.市直属企业的项目直接报送市经贸局技术进步与质量科。
  2.镇(街)企业申报的项目一律先报送所在地镇(街)经贸办和财政分局,由镇(街)经贸办、财政分局初审后再上报市经贸局技术进步与质量科。
  3.各有关行业协会、学会也可以推荐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。
  咨询电话:0769-22222425
  ■重点扶持领域
  (一)通信设备及计算机制造业:计算机整机、网络设备及零配件,通信终端设备,电子元器件及新型电子材料;
  (二)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:电动机及微电机(包括交直两用的通用及专用电动机,控制微电机及驱动微电机,高效节能环保型动力设备),通信电缆及光纤、光缆和专用新型电源产品等;
  (三)机械设备制造业:通用数控机械设备,高速、重载、精密、特种轴承,电子元器件专用设备、电子整机装嵌设备、纺织服装和制鞋专用设备、塑料加工专用设备、环境污染防治专用设备、食品和饮料生产加工专用设备以及精密、大型、长寿命金属铸造模具和塑料用模具等;
  (四)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:专用特种汽车,汽车(轿车)用发动机配套件、车用轴承、车用电机、车身/底盘电子装备、汽车安全电子设备、电子遥控器、电气分配和电子导航系统、汽车电子仪表等。(东莞日报)